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涨通知
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涨通知 国家发改委,民航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
各省,自治区,直辖市发展改革委,物价局,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各运输航空公司:
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,经国务院批准,调整现行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,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20元提高到30元,800公里(含)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40元提高到60元.执行期限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,以航班时刻为准.已提前购票旅客不再补收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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